2008年2月1日星期五

FW: 色戒

 

技术性击倒

报载,111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向北京西城法院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剧情结构不完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后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他要求两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元。

人人都知道他的起诉不可能成功,不过是出口恶气而已。西城区法院有法官,但是司法并没有独立地位。所以,相当于是在广电总局的法院里起诉广电总局,结果不难预料。不过他的勇气可嘉,法律你当它是法律,它未必真成了法律。但是你当它是草纸,那就真的成了草纸。拿出草纸来嚷嚷,也算是提醒我们,这并非草纸。

既然这样提出来,西城法院就相当尴尬,不能当众如同对待草纸一样对待先生的诉状。否则,那身法袍也就变成草纸了。要不怎么说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才呢?烫手的山芋交到了西城法院的手里,他们一个乾坤大挪移,配合太极劲,硬是把山芋从半空里卸了下来,而且将力道的方向完全改变,扔回给先生。最后西城法院是这么处理的:

西城法院收到董彦斌的起诉材料后,进行了初步审查。最终,认为董彦斌还需提供没有删节的《色戒》电影版本作为证据,该院当天未准其立案。

这个要求完全合乎法理,谁主张,谁举证。你先生既然说删节了,那好,请您出示未删节的版本先。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合法渠道,先生是根本不能得到《色,戒》的足本的。无论是香港、台湾还是北美,向大陆输入音像产品必须经过审查。有着蛋蛋的忧伤的足本《色,戒》自然不再通过之列,全海关的人都看完三遍,也不可能到得了先生的手上。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推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足本《色,戒》。那么这个官司肯定是打不起来了。

西城法院用纯粹的技术性击倒手段,一举击杀董彦斌先生,证明了职业法律工作者和在校政法博士生之间的巨大差距。推而广之,中国网民也并没有被屏蔽于任何网站之外,因为那些网站你访问不了,访问不了就是根本不存在。进而言之,清帝国之时也并无所谓西方列强,因为列强在国门之外,又不准片甲入海。如此,世界只有一个中国,除此而外,并不存在任何其他国家。至于说为什么现在又有了,可以请物理学院士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时空扭曲的深刻道理。

操蛋都操得那么有水平,我简直是爱死了。

 

没有评论: